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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于2017年7月15日始。
一、 奖项设置和评奖时限、范围
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项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成果评选和奖励时限、范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我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公开出版和发表(公开播发)的专著、译著、编著、古籍整理、地方志、工具书、音像制品、科普读物、论文等社会科学成果;产生明显经济经济或者社会效应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论证报告等;与外地作者合著(写)的成果,必须是内蒙古自治区的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
二、 时间安排
(一) 成果网上申报:2017年7月15日至8月6日;
(二) 纸质材料申报:8月25日;
(三) 单位初评: 8月28日;
三、 申报及资格审查
个人申报者登录内蒙古社会科学网(www.nmgskl.com),在“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管理系统”中进行注册,学校审核通过后,即可使用个人账号登录申报。
具体要求,详见社科联网站通知。
联系人:霍小菲
电 话:6575795,6577163
13009521219(假期)
科学技术处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