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2-11 浏览数:次 来源:
各有关单位:
我校2017年度科研业绩申报、审核工作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进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我校教师和科研人员2017年度获批的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发表的论文、论著;提交的研究报告以及参加学术交流情况等。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人通过科学技术处网站登录科研管理系统,维护个人基本信息和科研信息(系统默认用户名及初始密码为个人职工号)。
(二)各单位科研秘书在线对本单位待审核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同时对申报的各项科研业绩逐一核对,由分管院长审核后提交。
三、申报要求
(一)为了能够准确地掌握全校2017年度科技活动情况,并顺利完成教育部科技、社科统计工作,要求每位教师和科研人员申报个人科研业绩时,做到信息准确,内容全面。在线申报时首先查询本人的已有记录,避免重复申报。
(二)各单位分管院长和科研秘书要认真负责,积极指导、配合教师、科研人员(包括学科归属于本单位的校领导)严格按照填报要求规范申报,并准确及时地完成本单位的审核工作,各单位的审核工作情况将被总结并反馈原单位。
(三)科研系统负责人及科研秘书若有变动,请于通知下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新确立的名单报送科技处,以便开通审核权限。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科研管理系统中,所有带“*”号的选项都是必填项。
(二)各单位应确保本单位审核通过的个人基本信息及科研信息已经完善。否则学校将不予审核。
(三)新录入科研项目,纵向项目在“我的项目”——“项目一览”——“新增”中填报;横向项目在“我的合同”——“合同一览”——“新增”中填报。
(四)项目组成员须严格按照任务书、合同书中确定的人员填报。
(五)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在“论文成果”——“论文检索”中,勾选“中国知网”或者“万方”文献库进行检索并导入;著作或者研究报告在相应菜单下填报。所有成果须按序如实填列全部作者信息。
五、材料受理与申报时间
(一)科学技术处负责学校的科研业绩申报审核工作。各单位审核结束后,将附件汇总表(附件1-5)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纸质版由分管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单位)公章后报送科技处。
(二)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到每一位教师和科研人员,2017年的科研业绩以此次审核为准,申报审核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0日。
六、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处
联系人: 霍小菲 巩天浩
联系电话:6577163 6575795
电子邮箱:kjc@imut.edu.cn
科学技术处
2017年12月11日
附件:1.内蒙古工业大学2017年度论文成果汇总表
2.内蒙古工业大学2017年度著作成果汇总表
3.内蒙古工业大学2017年度研究或咨询报告汇总表
4. 内蒙古工业大学2017年度知识产权汇总表
5.内蒙古工业大学2017年度学术交流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