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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科研管理系统数据录入的通知
近期,科学技术处已将近三年的纵向科研项目导入科研管理系统(简称系统)并对系统中2018年(含2018年)以前的科研数据进行了集中审核。为更好的服务全校教师,充分发挥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的重要作用,及时、有效、准确统计全校教师科研业绩,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研系统已有数据
教师应对系统中已通过审核的科研数据进行核对,如需修改,请学院汇总后联系科学技术处进行修改。对于没能完成学校审核通过或标识“学校不通过”的科研数据,需由教师本人提交补充材料,所在学院审核后科技处进行审核。
二、科研系统未录入数据
自2019年起,科研管理系统中的数据将作为我校教师科研(不包括教学和教改)绩效奖励和职称评审中科研业绩的数据来源,未录入或未通过院校两级审核的科研数据不予奖励和审核。
(一)除纵向科研项目的所有科研数据需由教师登录系统录入,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携带相关材料到科学技术处307进行审核。
(二)2019年度科研绩效奖励相关的科研数据录入时间截止到2019年10月31日,学校审核时间截止到2019年11月15日,超期未完成学校审核的科研数据本年度不予计入科研绩效奖励范围之内。
(三)2019年度职称评审相关的科研数据录入时间截止到2019年10月25日,学校审核时间截止到2019年10月31日,超期未完成学校审核的科研数据本年度不予作为职称评审的业绩条件。
(四)自本通知下发日起,每周四科学技术处全天进行科研数据的集中审核。
科学技术处
2019年9月30日
附件:科研管理系统录入时应注意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