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集中结题和清理工作的通知》(内教技函〔2020〕60号)要求,将对已按时完成项目和超期未完成项目进行集中结题和清理,其中我校工作安排如下:
一、通知内容及相关表格详见https://www.nmgov.edu.cn/xxgk/zfxxgkpt/xxgkml/202101/t20210111_64347.html。
二、我校工作安排
(一)报送材料要求
项目结题需提交:
(1)《结题报告》原件2份;
(2)《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复印件1份;
(3)项目成果复印件1份,出版专著应最少提供1册原著(未出版的书稿需有出版社计划出版证明),研究成果须标注“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
(4)项目结题一览表电子版。
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提交延期申请表2份。
申请项目变更的(2019年及以后项目)提交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2份。
(二)时间安排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21年3月19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学技术处(明德楼304),电子版发送至科学技术处邮箱kjc@imut.edu.cn。
联系人:巩天浩 赵瑜
联系电话:0471-6575795
科学技术处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