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科研平台的运行情况,督促科研平台建设,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科研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内工大 校发〔2020〕19号)(以下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启动我校2021年度科研平台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对象
2021年1月1日前依托我校建设的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参加考核的平台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
省部级科研平台的考核由科研处组织,校级科研平台的考核由所在教学科研机构组织。
二、考核材料填报及报送时间
1.2021年科研平台考核材料的填报仍采取系统填报的形式,科研平台考核网址:http://cw.imut.edu.cn:800/#RM135,请平台负责人使用校园网登录系统后执行“科研管理--科研平台--年度考核--新增”操作,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科研平台建设情况考核表》(以下简称《考核表》),《考核表》中所列数据的采集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系统填报截止时间:2022年5月30日,逾期未提交的平台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按考核不合格处理。
届时科研处和所在单位将按照2020年度《考核表》中所列“下年度计划及目标”中内容进行审核2021年度《考核表》中所列数据。
3.《内蒙古工业大学校级科研平台考核结果备案表》(附件3,以下简称《备案表》),《备案表》报送至所在单位留存,科研处抽查。
三、注意事项
1.新批建的科研平台,请负责人及时完善信息系统中人员信息。
2.科研平台管理系统中填报的科研业绩取自科研管理系统中学校审核后的数据,请各平台负责人及平台成员及时完善个人科研管理系统,避免信息系统中抓取不到数据的情况发生。
3.咨询电话
业务问题咨询科研处,电话:6576344,周春侠。
系统填报过程问题咨询电话:15947411263,袁晓飞。
附件:
1.2021年度内蒙古工业大学参加考核的省部级科研平台一览表
2.2021年度内蒙古工业大学参加考核的校内科研平台一览表
3.《内蒙古工业大学校级科研平台考核结果备案表》
科研处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