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04号)要求,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详情请见:https://kjt.nmg.gov.cn/kjdt/tzgg/202206/t20220623_2076444.html。
二、申报流程和截止时间
(1)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该项目在线填报,并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30日前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至科研处306,参与学校评审;如学校评审通过,请于7月2日前最终完成系统正式填报。
(2)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2022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8日。
联系人:巩天浩
联系方式:3608535
附件1: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名单
2: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书(格式)
科研处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