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科技兴蒙”的统一部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内财教规〔2022〕11号)相关规定和要求,为支持学校开展自主科学研究,提升学校服务自治区及国家发展战略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和科研人才培养能力,现征集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入库,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4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支持在校优秀学生提升基本科研能力;支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支持科研创新平台能力建设;支持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加强科技基础性工作。
二、申报要求
(一)具体要求
1.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青年教师提升科研创新能力项目单项申报金额不超过5万元;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科研创新平台能力建设项目、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加强科技基础性工作项目单项申报金额不超过20万元。以上四类项目执行期不超过2年。
2.在校优秀学生提升基本科研能力项目本年度安排金额为50万元,项目执行期1年。该类项目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申报。
3.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的项目,原则上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只能牵头负责一个项目,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两个项目。
4.申报项目应按照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预算,做好全过程绩效管理。
5.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和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对本单位所有申报类别项目进行排序,4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申报的各类项目经费合计必须达到申报经费总额的70%以上。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将各类项目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和排序汇总表(附件2)于10月20日下午4点前提交至科研处,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kjc@imu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巩天浩 张宇洁
联系电话:3608535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书
2.2023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入库汇总表
科研处
2022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