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24 浏览数:次 来源: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申报2024年度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我校相关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知详情见https://nmgskghw.nmgnews.com.cn/system/2024/06/21/030010259.shtml。
二、各相关单位要严把质量关,已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自治区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及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人可以使用同一题目申报本年度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为避免重复立项资助,若上述三类项目立项名单先于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立项名单公布,申请人已获得上述三类项目之一立项资助的,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则不予立项;若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立项名单先于上述三类项目立项名单公布,申请人同时获得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和上述三类项目之一立项,则取消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立项,追回资助经费,但不作终止或撤项处理,不影响后续申报。
为避免重复研究和多头投入,未结项的国家级各类基金项目、教育部各类研究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自治区社科联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结项证书日期在2024年7月21日前)。
三、本次实行网上申报,申报系统将于7月1日正式开通,登录端口为https://infotitanic.com:8181/,也可由内蒙古社科规划网(https://nmgskghw.nmgnews.com.cn/)链接板块进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8日17时。
四、请各单位于7月24日下班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明德楼304,纸质材料包括《申请书》(内蒙古社科规划网“资料下载”中“申报表格”处下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4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3份)和汇总表,《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采取“1夹6”方式(即在1份《申请书》中夹放3份《申请书》和3份《课题论证活页》)。
联 系 人:任宇铮
联系电话:0471-6575795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2024年6月修订)
2. 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论证活页(2022年9月)
3. 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材料汇总表(2024年6月修订)
科研处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