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11 浏览数:次 来源:
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研究阐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重要讲话精神”专项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我校相关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课题负责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4年5月20日之前)。课题负责人须保证所申请的课题原创性,无知识产权争议。
(二)课题申报要求:1.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至多两个课题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但尚未提交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2.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表》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3.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
二、我校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于10月28日下班前将纸质材料课题申请表一式两份、课题论证活页一份报送至明德楼304,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jc@imut.edu.cn。
联 系 人:任宇铮
联系电话:0471-6575795
附件:1. 选题参考方向
2. 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
3. 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总表
4.课题汇总一览
科研处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