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内发改高技字〔2022〕152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我校材料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1.“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附件2)纸质版一式6份(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如有其他单位参与申报,需提前加盖参与单位公章),电子版拷贝至U盘提交;
2.“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附件3)纸质版2份电子版(Word和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拷贝至U盘提交。
请有意申报者提前与科研处联系,并于2022年10月28日12:00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明德楼302室。
联系人:周春侠 赵瑜
联系电话:6576344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2.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
3.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
4.2022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报群
科研处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