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科技概况 >> 综合通知 >> 正文

综合通知

关于对利用科研经费购置仪器设备实行购置计划入库的通知

时间:2023-11-20     浏览数:次     来源:  

各单位:

根据校领导的指示精神,为了提高利用科研项目经费购置仪器设备的计划性,加强科研项目经费购置仪器设备的管理,促进学校科研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现需建设我校科研经费购置仪器设备的项目库,具体要求如下:

1.科研项目经费购置仪器设备须符合科研工作需求,并列入科研项目申报书、任务书中仪器设备清单里,不得购置与所进行的科研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仪器设备。如有特殊购置需求,须经项目组论证和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购置。

2.购置计划项目库暂实行备案制,入库范围为2024年至2026年使用科研项目经费计划购置的单台(套)价值在1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

3.项目库实行年度申报和调整机制,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申报和调整。因项目研究需要,急需购置的设备可以随时通过系统申报备案。

4.项目库由实验管理中心进行统筹管理,计划购置单位通过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综合业务信息系统线上填报基础信息。

填报流程:登录实验管理中心(测试中心)主页“综合业务信息系统”→“大型仪器管理”菜单下的“科研仪器购置备案”模块进行填报。

5.未列入购置计划项目库管理的设备不予执行采购。

联系人:张钰

联系电话:6575795

 

 

科研处   

20231120

上一条: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征集内蒙古自治区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咨询专家的通知 下一条:科研处关于新一轮全员聘用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