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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关于征集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9-11-26     浏览数:次     来源:  

转发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关于征集2020年度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关于征集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申报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人需是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的全职人员。

(二)项目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项自治区自然基金项目,申报和参与自治区自然基金项目数不能超过2项。

(三)自治区自然基金学科分类总体采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学科分类标准,项目申请人要认真填写,选择到学科最后一级,以便于科学分组、同行评审。

杰出青年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人应认真选择所属学科领域,所列的高水平研究成果要与所选择学科相匹配,非所申报学科领域期刊等发表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成员申报自治区自然基金项目时,须在申请书“依托研究基地”栏中注明所在重点实验室的名称。

项目组成员须在申请书的签字栏签名,对人员排序予以确认;合作单位应在申请书的“合作单位意见”栏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成员中有外单位人员的视为合作单位,合作单位不能超过2个)。

申报书中的电子邮箱是申请人唯一的身份识别,也是立项后本人账号,需认真填写。

(八)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推荐和申报本年度自治区自然基金项目:

1、已获得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19年批准,20201月起实施的)资助的,申报杰出青年培育基金项目的不受此项限制;

2、承担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题验收的;

3、已获得过自治区杰出青年培育基金项目和博士基金项目资助的,不能再申报同类项目。

有下列情形的,申报不予受理:依托单位或合作单位未盖章;中级职称申请人无同行专家推荐意见或信息不全;面上项目和博士基金项目未附纸质附件材料;项目组成员未签字;未填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不真实;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内容不一致等。

(十)相关要求

1、重大项目

个人在线填写、提交截止时间:20201317:00

2、其他项目

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送科技处截止时间:20201617:00

纸质材料:纸质申请书一式3份、学院(部门)推荐汇总表1份。

3、所有材料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申报,不接收个人单独报送。

(十一)附件

科技厅通知请查看:http://kjt.nmg.gov.cn/kjtnews/nmkjtlist.asp?tbid=35908&tdid=333

项目申报网址:

http://106.74.147.25

 

 

科学技术处

201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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