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9〕76号,以下简称《通告》)转发给你们,详见以下网址: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7091.htm,请认真阅读《通告》内容,做好组织及形式审查等相关工作。
按照《通告》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0年度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请、结题及在研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等工作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申请
1、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请申请人于2020年1月15日以后使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中提供的申请书当年最新模板(请勿使用往年模板)。
2、无纸化申请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3、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无ISIS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将个人姓名、电子邮箱(不建议使用163、126、sina、yahoo类型邮箱)、职称、所在学院信息汇总至本单位科研秘书报科学技术处统一开通。
4、申请人及参与者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6、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其他类型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7、请各单位按要求组织申报,认真做好形式审查工作。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确定申请书收取时间,于2020年3月10日前将形式审查合格后的申请书(最终版本PDF)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材料(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一份。另外,申请书最后的签字盖章页需单独打印一份,项目获批后使用)统一报送至明德楼(原教研楼)309室。科学技术处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
请各项目负责人及各单位认真做好形式审查工作,科学技术处将对各单位的形式审查工作效果进行抽检,初审合格率将作为各单位年终考核的指标。自2020年起,基金委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方可申请内蒙古工业大学科学研究项目(校基金)。
提醒:根据《通告》内容显示,2020年度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及各单位关注《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020年1月初会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二、项目结题
请2019年度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并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于2020年2月24日前将纸质结题报告(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不含附件材料)报送至明德楼(原教研楼)309室。同时,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在2020年1月10日前完成经费决算,并经计划财务处盖章确认。
三、项目进展报告
请所有在研项目(除2019年获批)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ISIS系统,按要求于2020年1月10日前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并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周春侠 杨晓霞
联系电话:6576912
科学技术处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