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科技厅《关于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情见:http://kjt.nmg.gov.cn/kjtnews/Upfiles/20206862477.pdf),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结题验收工作。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一)2017年立项的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二)2017年以前立项并延期至2020年度结题验收的基金资助项目;
(三)2018年立项、已提前完成计划任务书研究内容与指标的基金资助项目。
二、结题验收方式
(一)面上、博士基金项目以学科组集中评审方式进行;
(二)重大、杰出青年培育基金项目以专家组单项会议验收形式进行,项目负责人需准备验收汇报PPT,时长15分钟。
三、结题验收材料要求
(一)各类基金项目负责人均须填报《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结题报告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106.74.147.25)首页下载。
结题报告电子版由项目负责人使用个人用户名、密码(用户名为项目申请时所用的电子邮箱,密码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后6位)登录信息系统上传。
(二)面上、博士基金项目的论文、论著、专利、奖励等相关附件扫描件和计划任务书原件扫描件粘贴在结题报告电子版中相应位置。
(三)重大、杰出青年培育基金项目的论文、论著、专利、奖励等相关附件的扫描件、计划任务书原件扫描件和查新报告原件扫描件粘贴在结题报告电子版中相应位置。
四、我校相关要求及时间节点
(一)2018年立项、已提前完成计划任务书研究内容与指标的基金资助项目需要提前结题的,请各单位于2020年6月12日前将电子版名单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imut.edu.cn,名单格式见附件;
(二)结题报告中的《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决算表》经计划财务处审核后再在系统里上传;
(三)各类项目电子版材料上传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纸质材料待科技厅信息系统中审核完成后方可打印(一式2份,项目负责人签字、计划财务处盖章,纸质结题报告内容须与电子版一致),并于2020年7月6号前报送至科技处(明德楼307室);
(四)申请延期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交纸质项目延期申请(本人签字、分管院长签字、一式2份),延期申请需写明项目信息、延期原因和延期时限,于2020年7月6号前报送至科技处(明德楼307室)。项目延期只能提请一次申请,一次延期最多不得超过2年。
联 系 人:周春侠
联系电话:6576344
附件: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提前结题项目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