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科研平台的信息化管理,便于数据的存储及保存,减轻平台负责人重复填报数据的负担,自2020年起我校科研平台的申请(校级)、考核和评估的填报工作均在科研平台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行。信息系统中科研平台的考核及校级科研平台的申请功能已正式上线,登录入口:http://efw.imut.edu.cn(详情见各模块填报说明),各平台负责人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应操作。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科研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内工大 校发〔2020〕19号)相关管理规定,现启动我校2020年度科研平台考核和校级科研平台申请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科研平台的考核
(一)考核相关要求
1. 考核的对象:依托我校建设的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参加考核的平台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
2. 《内蒙古工业大学科研平台建设情况考核表》(以下简称《考核表》)中所列数据的采集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 信息系统填报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省部级科研平台的《考核表》纸质材料(签字盖章,一式三份,佐证材料一式一份)于2021年1月4日前报送至明德楼307室;校级科研平台的考核由所在教学科研机构组织进行,《考核表》纸质材料报送至所在教学科研机构,考核结果报科学技术处备案。
4. 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暂不举办考核信息系统的填报培训会,填报的具体步骤见《内蒙古工业大学科研平台建设情况考核表填报说明》(附件3)。
二、校级科研平台的申请
校级科研平台线上申请工作全年进行,科学技术处分时段组织评审。相关要求如下:
1. 信息系统中校级科研平台申请完成后报送《内蒙古工业大学设立科研平台申请表》纸质材料(签字盖章,一式三份,佐证材料一式一份)至明德楼307室。
2. 系统填报的具体步骤见《内蒙古工业大学设立科研平台申请表填报说明》(附件4)。
三、注意事项
1. 根据自治区相关文件及《内蒙古工业大学科研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各省部级科研平台需明确和优化配置科研平台的核心人员,按照“同一人不得同时为两个同级别、同类型科研平台的核心成员”的原则,完善信息系统中人员信息。
2. 信息系统中填报的科研业绩取自科研管理系统中学校审核后的数据,请各平台负责人及平台成员及时完善个人科研管理系统,避免信息系统中抓取不到数据的情况发生。
3. 咨询电话
业务问题咨询科学技术处,电话:6576344,周老师。
技术问题咨询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电话:6576286转611,潘老师。
附件:1. 2020年度内蒙古工业大学参加考核的省部级科研平台一览表
2. 2020 年度内蒙古工业大学参加考核的校内科研平台一览表
3. 内蒙古工业大学科研平台建设情况考核表填报说明
4. 内蒙古工业大学设立科研平台申请表填报说明
科学技术处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