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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项目清理(结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8-05     浏览数:次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科研项目管理规范化,增强诚信履约意识,杜绝项目研究无故长期拖延现象,近期拟对全校到期的内蒙古工业大学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校基金项目)和横向项目开展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91231日(含)以前到期未办理结题手续的校基金项目。

20191231日(含)以前合同到期未办理结题手续的横向项目。

二、清理要求

(一)校基金项目负责人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科学研究项目工作总结》,并提供支撑材料。

(二)横向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委托方结题证明;无法提供委托方结题证明材料者,由个人提供结题承诺书并经所在单位(学院)审核同意的材料。

(三)项目结项材料(纸质材料)于20211110前由各单位统一报送科学技术处,逾期未办理结题手续者,学校将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内工大  校发〔202056号)第二十三条执行。项目剩余经费由学校收回,纳入科研发展基金。

三、清理结果处理

科学技术处根据集中清理结果,对结题不通过、终止、不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视超期时限和不同情节,予以一定期限内不受理校基金项目申请处理,并统一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联系人:张钰

联系方式:0471-6575795

 

 

科学技术处    

20218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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