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征集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内科发基字〔2023〕31号)文件要求,做好我校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详见附件1。
2、本次申报的项目类型包括: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分析测试专项。
3、项目申报实行限额推荐,各单位推荐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2(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分析测试专项不计入限额)。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内蒙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采取线上申请、审核、推荐的方式,申报时间节点如下:
2023年11月26日-12月15日,各单位报送拟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各项目申报人完成系统填报工作。
要求:①推荐项目汇总表纸质版1份,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②各项目负责人完成在线填报,并确保项目处于待依托单位审核状态,逾期视为放弃推荐。
12月16日-12月23日,科研处对校内本年度项目申报人、参与人的限项要求进行审核,并对拟推荐项目进行校内公示。
要求:项目申报人按照学校审核结果及时修改并提交,逾期视为放弃推荐。
12月24日-12月27日16:00,科研处依据校内公示结果进行系统审核推荐。
三、联系方式
申报系统账号开通及密码重置等事宜请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张宇洁 李美0471-3608535
附件: 1.关于征集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 金项目的通知
2.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推荐名 额分配表
3.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拟推荐汇总表
4.《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科研处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