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19 浏览数:次 来源:
各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发布2024年科技“突围”工程氢能领域 “揭榜挂帅”项目技术榜单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条件
1.揭榜方应针对榜单要求提出具体解决关键技术的实施方案,须覆盖全部考核指标。实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揭榜方应确定1名领军型科研人员作为首席科学家,负责牵头制定实施方案,并负责协调组织揭榜项目的顺利实施。
2.牵头揭榜单位应为内蒙古自治区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应有完善的科技项目和科技经费管理制度(相关制度须在申报时提供附件)。
3.牵头企业应联合相关科研主体组建创新联合体申报。创新联合体原则上由自治区注册、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强的行业企业牵头组建,须联合区内外相关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或其他组织机构等多个独立法人单位组成。牵头企业应处于行业领军或骨干地位,合作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应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前沿水平,成果转移转化、科技金融、科技服务等相关机构可参与创新联合体建设。
4.牵头企业应与成员单位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组建协议或成立独立运营实体推进实施。牵头企业应设立决策、咨询和执行等组织机构,建立有效的决策与执行机制,并配备必要的相对固定工作人员,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5.揭榜方须提供配套经费与财政科技资金比例不低于2:1。
6.揭榜项目中期考核和验收评价采取行业部门满意评测度和专家测评等方式开展。
7.申报详情见:https://kjt.nmg.gov.cn/kjdt/tzgg/202407/t20240718_2544460.html
二、申报方式及截止日期
请有意申报者尽快与牵头揭榜单位组建创新联合体,并于2024年8月9日前登录“蒙科聚平台(http://www.mengkeju.com) 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交有关资料。
三、联系方式
校内用印事宜请提前联系:张宇洁、高洁,联系电话:0471-3608535。联合体组建协议务必留存一份复印件至科研处。
科研处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