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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

关于征集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入库的通知

时间:2024-12-18     浏览数:次     来源:  

各有关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内财教规〔2022〕11号)和《内蒙古工业大学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内工大校发〔2022〕50号)相关规定和要求,为支持学校开展自主科学研究,提升学校服务自治区及国家发展战略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和科研人才培养能力,现征集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入库,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4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支持在校优秀学生提升基本科研能力;支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支持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加强科技基础性工作。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青年教师提升科研创新能力项目,自然科学类单项申报金额不超过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单项申报金额不超过5万元。本项目仅限教学单位申报,每个单位限报5项,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项目的原则上不予支持。

2.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项目、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项目,单项申报金额不超过10万元。本类项目每个单位限报2项,承担过省部级以上人才和创新团队类项目的原则上不予支持。

3.以上三类项目要求至少有2名本科生作为成员参与项目研究,并结合本科生实际贡献在项目预期成果中需有体现,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

4.在校优秀学生提升基本科研能力项目本年度安排金额为50万元,项目执行期1年。该类项目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申报。

5.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的项目,原则上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只能牵头负责一个项目,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两个项目。此前已获批同一个支持方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6.申报项目应按照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预算,做好全过程绩效管理。

7.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和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对本单位所有申报类别项目进行排序,4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申报的各类项目经费合计必须达到申报经费总额的60%以上。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将各类项目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和排序汇总表(附件2)于12月25日前提交至科研处,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kycxmk@imu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美

联系电话:3608535

 

科研处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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