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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10     浏览数:次     来源: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内发改高技字〔20221522)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我校材料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1.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附件2)纸质版一式6份(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如有其他单位参与申报,需提前加盖参与单位公章),电子版拷贝至U盘提交;

2.“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附件3)纸质版2份电子版(Word和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拷贝至U盘提交。

请有意申报者提前与科研处联系,并于2022102812:00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明德楼302室。

联系人:周春侠  赵瑜

联系电话:6576344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2.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

3.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

4.2022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报群

 

 

 

 

科研处    

 20221010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自治区级及以上科研平台统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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