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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

关于开展我校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9-02     浏览数:次     来源: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申报详情见https://www.neac.gov.cn/seac/xxgk/202507/1181277.shtml

(一)参评成果范围:202211日至20241231日期间,公开发表的与民族研究相关的学术专著和论文。属201811日至20211231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经实践检验产生了重大社会效益或学术影响且之前未申报的,也可申报,但此时期的申报数不得超过本单位申报总量的20%。教材、译著、资料汇编、工具书等不在申报之列。

(二)每个申报集体或个人,限报1项成果;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成果。多人合作的集体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发表的成果,须附1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稿。已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参评,获得其他省部级科研奖励的成果须注明,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我校工作安排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98日下班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明德楼304,纸质版材料包括:《申报表》1份、参评成果13份(论文至少有1份原件,复印件用A4纸双面复印、左侧装订;著作为出版原书3份)、有关证明材料1份。电子版申报一览表同步发送企业微信任宇铮。

各学院需对申报材料意识形态进行严格把关,对申报成果统一出具意识形态审查证明函。

 

联系人:任宇铮

联系电话:0471-6575795

 

附件:1.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申报表

2.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申报一览表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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