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人员编制核定管理办法(试行)》(党发〔2023〕39号)《内蒙古工业大学新一轮岗位聘用实施方案》(校发〔2023〕36号)及《关于做好新一轮全员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人事字〔2023〕13号)精神,结合科研处工作实际,组织实施新一轮全员聘用工作,发布岗位,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公开竞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科研处成立岗位聘用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轮聘用工作,组成情况如下:
组 长:刘景顺
成 员:苏丽娜 杨晓霞 张 钰 周春侠
二、内设机构及岗位职数
内设机构及岗位职数见《科研处内设机构及岗位数分配表》(附件1)。
三、聘用期限及岗位说明
本轮岗位聘用聘期按学校统一规定执行,岗位基本情况、岗位职责及聘用条件等详见相应的《岗位说明书》(附件2)为准。
四、聘用工作程序
(一)9月21日:成立岗位聘用领导机构,报人事处备案。
(二)9月22日-24日:编制《岗位说明书》及聘用实施细则,报送人事处审定。
(三)9月28日:发布聘用通知,公布内设机构及岗位职数、聘用条件、《岗位说明书》和聘用工作日程安排等相关内容,接收全校范围内的岗位聘用申请。
(四)9月28日-10月7日:接收全校范围内的岗位聘用申请。
(五)10月7日-9日:研究审核涉及本单位(部门)的跨部门聘用申请,并将审核结果在线提交至学校审批。
(六)10月9日-13日:评议研究申报本单位(部门)岗位的人员进行评议、公示,将研究结果在线提交至学校审批,并按要求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学校。
联 系 人:张 钰
联系电话:6575795
特此通知
附件:1. 科研处内设机构及岗位数分配表
2. 科研处岗位说明书
科研处
2023年 9 月 29日
附件1:
科研处内设机构及岗位数分配表
机构名称 |
总量 |
管理岗位 |
合计 |
10 |
五级 |
六级 |
七级 |
八级 |
职员 |
处室领导 |
3 |
1 |
2 |
|
|
|
项目管理办公室 |
3 |
|
|
1 |
|
2 |
人文社科办公室 |
1 |
|
|
1 |
|
|
平台建设办公室 |
1 |
|
|
1 |
|
|
成果管理办公室 |
1 |
|
|
1 |
|
|
军民融合办公室 |
1 |
|
|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