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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通知

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征集内蒙古自治区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咨询专家的通知

时间:2024-01-11     浏览数:次     来源:  

各有关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征集内蒙古自治区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咨询专家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我校专家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范围

在能源领域煤炭行业、电力行业、石油行业、天然气行业、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氢能和储能行业等领域取得显著成绩,具有较高声誉,且长期从事能源战略研究、科研规划设计、咨询、管理等工作的专家学者。

二、 专家申报条件

(一)业务能力

1.具有正高级(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专业技术职称,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的院士、博士生导师、专家等。

2.具有较高业务素质,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累计10年以上,熟悉能源领域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熟悉所属专业领域行业发展情况,能胜任咨询工作。

3.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咨询工作,并接受与咨询有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综合素质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参与咨询工作过程中践行客观公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行为准则。

2.健康状况良好,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省级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咨询等工作,年龄可适当放宽。

3.无被取消咨询专家资格等情形。

4.其他条件。

三、征集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详见https://nyj.nmg.gov.cn/zwgk/zfxxgkzl/fdzdgknr/tzgg_16482/tz_16483/202401/t20240105_2437257.html。请有意者于2024119日中午下班前签字后的《自治区能源领域咨询专家推荐表》(需提供本人的学历学位、职称、资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报送至明德楼304,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kjc@imut.edu.cn

联系人:张钰

联系电话:0471-6575795


附件:自治区能源领域咨询专家推荐表

 

 

科研处   

202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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