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启动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https://kjt.nmg.gov.cn/kjdt/tzgg/202409/t20240911_2572707.html)的相关要求,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将于2024年11月11日正式启动。为做好我校相关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种类别
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提名资格
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可由学校提名,也可由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自治区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获得者提名,每人只能提名科学技术奖的一个候选项目或候选人。如为专家提名,请提前告知。
三、提名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候选者)必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附件1)及《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附件2)的规定的有关要求和以下条件:
(一)被提名人和被提名项目主要完成人应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科学精神。
(二)提名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的候选人,被提名时已在自治区的注册地或登记地连续工作三年(截止到2024年11月11日)以上。
(三)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的代表性论文著作须公开发表(出版)2年(截止到2024年11月11日)以上。
(四)提名技术发明奖项目的核心技术须取得授权发明专利,前三完成人须为该专利的发明人,且该发明技术成熟,已实施应用2年(截止到2024年11月11日)以上。
(五)提名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社会公益类项目的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应当在自治区整体应用2年(截止到2024年11月11日)以上。
(六)提名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的候选人,被提名时已在自治区的注册地或登记地单位工作三年(截止到2024年11月11日)以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1月11日后出生)。
(七)提名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须为对自治区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八)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须于2024年11月11日前在自治区科技成果管理部门办理成果登记。其中,我校科技成果登记系统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请拟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在此时间节点前完成科技成果登记工作。
(九)提名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间两年以上的经济效益。
(十)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被提名奖项的候选人和候选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同一技术内容的项目已获得或者正在被提名为国家科学技术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奖的成果,不得提名自治区科学技术奖。
(十一)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或者许可的项目须获得有关行政主管机关的批准。
四、提名程序
(一)特别贡献奖、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公示内容包括候选人的基本情况(附件3)(包含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所学专业、现从事专业、联系方式等)和学术贡献。其中特别贡献奖和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须提供在内蒙古连续工作三年的证明,国际科技合作奖须提供候选人的国籍证明。
(二)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公示内容包括拟提名项目基本信息(附件4)(包含项目名称、提名意见、主要支撑材料目录、候选人及排序、候选单位及排序等)。
五、关于科技成果登记
请有意申报本年度科技奖励者合理安排时间,及时登录http://219.159.12.174:7075/index.shtml(科技成果登记系统),尽快完成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待系统中显示自治区科技厅审核通过后将《成果登记表》和《评价证书复印件》(验收意见书或结题证明等)(一式两份)报送至明德楼302。具体登记流程详见http://keyanch.imut.edu.cn /info/1028/6130.htm。
六、提名材料
(一)提名书填写
提名书是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届时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管理信息系统(https://f.nmkjt.org.cn/kjjl),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附件5)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内容客观、准确、完整,创新和应用情况佐证材料翔实,符合科研诚信规定。我校提名材料系统填报时间截止到2024年11月25日,请申报人严格对照《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附件6)进行形式审查,对于形式审查不合格的提名材料学校将不予以推荐。
(二)学校提名材料的报送
因本次奖励提名工作需经形式审查、同行专家评审等程序,请拟提名项目(候选人)将提名书草稿版及附件材料、附件4和附件5于2024年11月20日前报送至科研处明德楼302室。
(三)科技厅提名材料的报送
纸质提名书主件和附件可在电子版书面材料审查通过后从系统中打印,一式1套(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报送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8日。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周春侠
联系电话:6576344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2.《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3.《候选人基本情况--适用于提名特别贡献奖、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和国际合作奖》
4.《拟提名项目基本信息--适用于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5.《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6.《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
科研处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