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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国家社科基金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专项申报公告》的通知

时间:2020-03-17     浏览数:次     来源: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国家社科基金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专项申报公告》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积极申报。为切实做好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资助

专项优先支持在相关领域有研究基础、与相关实际工作部门有合作基础的课题负责人和研究团队进行申报,完成时间一般为1年,结项时提交有分量、有深度、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或高质量学术论文、理论文章、专著等。资助强度参照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标准,每项为20万元。

研究专项共发布38个重点选题方向,每个重点选题方向原则上确立1-2项资助课题,同时专项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将择优推荐。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为一人。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本研究专项,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本研究专项。申报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本研究专项,如获得资助自动退出年度项目申报。

3.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申请信息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

4.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信息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三、我校报送要求

本次专项实行网上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申请人登陆平台后,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待科学技术处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系统(已有平台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我校申报时间为2020320日至2020331日中午12

详情见:http://www.npopss-cn.gov.cn/n1/2020/0313/c219469-31630966.html

联系人:张钰

联系电话:0471-6575795


附件: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专项申请书

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专项网络申报用户手册

 

 

科学技术处

2020317

 

 

上一条: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相关事项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民族研究项目2020年度课题增补专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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