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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关于征集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0-11-10     浏览数:次     来源:  

各相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征集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内科发字〔202014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根据科技厅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由单位统一申报,不接收个人单独报送。

科技厅通知:http://kjt.nmg.gov.cn/kjtnews/nmkjtlist.asp?tbid=38208&tdid=333,请申请人仔细阅读通知要求,并在附件中下载所申报项目类型的《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模板。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内蒙古自然基金项目采取线上和线下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时间节点为:

2020116-125,申请人填写对应《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为线上申报做好准备工作。

2020125日至1210,申报材料审核,由各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纸质一份、电子版)及本单位申报汇总表(纸质一份、电子版)报送科技处,报送时间安排如下:

新城校区:128日       地点另行通知

金川校区:1210日      地点另行通知

20201211日至1212,校内本年度项目申请人、参与人超项审核,反馈审核结果。

20201213日至1218,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另行通知,进行线上申报。

20201223前各单位报送正式申报材料纸质两份)本单位申报汇总

三、联系方式

各单位联系人为本单位科研秘书

科学技术处联系方式:巩天浩  

0471-6575795   kjc@imut.edu.cn

材料报送地址:新城校区  明德楼304

              金川校区  电力大楼1706

 

附件: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01110

上一条:关于我校自治区重点实验室2020年度工作报表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0年度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年报填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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