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内发改高技字〔2020〕1005号)转发给你们(见附件1),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工作。我校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1.“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7份(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加盖所有申报单位公章),电子版拷贝至U盘提交;
2.“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见附件3)纸质版2份电子版(Word和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拷贝至U盘提交。
请有意申报单位于2020年11月23日12:00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明德楼307室。
联系人:周春侠
联系电话:0471-6576344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内发改高技字[2020]1005号)
2.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
3.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
科学技术处
2020年11月20日
上一条: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内蒙古高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科研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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