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自治区科技厅《关于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我校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项目负责人按通知要求做好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内容详见附件1。
二、我校相关要求及时间节点
(一)2019年立项、已提前完成计划任务书研究内容与指标的基金资助项目需要提前结题的,请各单位于2021年6月23日前将电子版名单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imut.edu.cn,名单格式见附件3;
(二)各类项目电子版材料上传时间为6月25日至7月2日,系统中有关盖章页上传事宜请等待后续通知;
(三)申请延期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交纸质项目延期申请(本人签字、分管院长签字、一式2份),延期申请需写明项目信息、延期原因和延期时限,于2021年6月23日前报送至科技处(明德楼304)。项目延期只能提请一次申请,一次延期最多不得超过2年。
联系人:巩天浩 赵瑜
联系方式:0471-6575795
附件: 1.关于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2.2021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报告、决算报告模板
3.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提前结题项目汇总表
4.2021年内蒙基金结题微信群
科学技术处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