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附件1),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准备申报工作。
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1.“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附件2)纸质版一式7份(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加盖所有申报单位公章),电子版拷贝至U盘提交;
2.“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附件3)纸质版2份电子版(Word和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拷贝至U盘提交。
请有意申报单位于2021年11月29日12:00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明德楼302室。
联系人:周春侠
联系电话:6576344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
3.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
科研处
2021年11月22日
上一条:关于对2019年立项的自治区科技专项资金重大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我校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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