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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结题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3-12-28     浏览数:次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做好我校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执行期在20221120231231期间的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研究生项目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本科生项目材料报送至教务处)。

二、结题要求

1.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结题报告》(详见附件1),并附支撑材料、盖章版计划任务书1份,由学院初审通过后送至科研处。

2.因故不能按期完成的可提出延期申请(详见附件2),项目仅可申请延期1次(延期时间1年)。延期申请表12份由学院统一送至科研处。

3.结题/延期汇总表和结题报告电子版由学院发送至kycxmk@imut.edu.cn邮箱。

三、时间节点

纸质材料时间截至202414

联系人:李美

联系电话:0471-3608535

 

附件: 1.内蒙古工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验收报告

 2.内蒙古工业大学科学研究项目延期申请表

 3.结题延期汇总表

 

 

科研处   

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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