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和鼓励我校科研人员承担国家及地方科技项目,锻炼科研队伍,推进学校科研工作稳健发展,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现将2020年度内蒙古工业大学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校基金)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二)哲学社会科学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二、选题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选题范围
在紧密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主题主线的前提下,主要支持以下方面的研究工作:
1.协调推进自治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应用对策研究课题;
2.具备前沿性、原创性、开拓性,并对推动学科建设有重大意义的基础理论课题;
3.对我区经济、社会和民生领域具有现实指向性的重大应用基础研究,并突出服务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导向的研究课题;
4.能够体现学校学科优势和特色学科领域的基础性研究课题。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者应为我校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学勤奋,治学严谨;
2.具有良好的科学探索精神和学术道德修养;
3.申请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和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较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并有充足的时间保障;
5.申报过2018年至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内蒙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内蒙古社科规划项目和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未立项者或我校2020年引进的教职工;
6.已承担过(含在研和已结项)国家级、省部级研究项目者不得申报;
7.一般项目的申报者应未承担过(含在研和已结项)校基金项目,重点项目的申报者应未承担过(含在研和已结项)校基金重点项目;
8.依托学校已有的各级各类科研平台或已立项的学科团队的申报者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书要求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左侧装订。
2.请各单位将申请书和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统一报送至科学技术处(明德楼304)。其中,汇总表按项目类别进行排序,纸质版汇总表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恕不受理个人申报。
3.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16日。
4.联 系 人:张钰
联系电话:0471-6575795
电子邮箱:kjc@imut.edu.cn
附件:1.2020年度内蒙古工业大学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2.2020年度内蒙古工业大学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0年11月3日